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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漳州市医院人才引进配套补助办法(修订)
为推进“人才兴院”战略,完善更加灵活的引进机制,加大引进优秀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力度,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万才聚漳”行动计划>的通知》(漳委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对象 选优生:全国重点医学院校(详见当年度发布公告)、福建医科大学的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 人才积分评价认定体系 为规范引进选优生业绩成果核算工作,提高人才评估体系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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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关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各设区市委人才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人才办: 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执行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就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人才的认定 对符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0年版)》的现有人才(不含设区市自主认定的企业人才),不将个税作为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
关于做好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中直)单位人事(人才)处室:日前,省委人才办印发了《关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委人才办〔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经商省委人才办同意,现将落实《通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操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做好申报审核工作。特此通知。附件:落实《通知》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操作指南福建省引进人才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 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 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委人才〔2016〕4号各设区市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现将《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2月25日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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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申报手册
前言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构筑层次分明、简便易行的人才分类和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按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2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闽委发〔2018〕28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大局,突出“以产引才、以才促产”,在总结我省探索实践